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辦理指南
一、事項名稱:
廣東省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
二、設定依據:
1、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
2、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》
3、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
三、申請條件:
本轄區(qū)農業(yè)人口獨生子女、純二女夫妻,男性年滿60周歲、女性年滿55周歲的。
四、提供資料:
(一) 身份證;
(二) 戶口簿;
(三) 《結婚證》;
(四) 獨生子女光榮證;
(五) 三張近照相片;
(六) 計劃生育服務證;
五、辦理程序:
1、持以上證件原件,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領取并填寫一式三份的《廣東省農村計劃生育獎勵金申請表》;
2、村接到申請審核后,將符合條件的《申請表》加具意見、加蓋公章及有關資料復印報鎮(zhèn)計生辦。
六、辦理時間:
每逢周一至周五(早上8:30—12:00,下午2:30—5:30)
七、辦理地點:
開平市蜆岡鎮(zhèn)衛(wèi)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(開平市蜆岡鎮(zhèn)興華路3號)
八、聯系電話:0750-2522575